欢迎您来到,质谱网!
| 网站地图| 联系我们| 帮助中心

纺织废水排放新标倒计时 |《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二次征求意见

发布时间:2025-04-18 阅读次数:176次

 

1.JPG 

近期,生态环境部拟出台的《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二次征求意见稿)》在纺织印染行业再掀波澜。

 2.png

 

纺织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传统支柱产业和重要的民生产业,纺织行业是典型的高耗水、高污染行业,其废水排放量大且含有大量污染物,对生态环境具有严重威胁。

2010年以来,国家针对纺织印染行业出台了一系列废水排放管理要求,纺织工业主要水污染物的排放大幅削减。但随着行业发展,现有标准已不能满足当下行业现状、不利于监管执法,出台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已成为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需求。

新标准的重要变化如下:

 

四项旧标准整合

3.jpg

01.覆盖纺织全行业

涵盖棉、毛、麻、丝、化纤等全纺织门类

 

02.解决执行混乱

将洗毛、麻脱胶、缫丝、织造、染色、印花、整理等工序纳入统一管理体系

 

污染物指标变化

01.新增两项污染物

1) 生物毒性:引入“斑马鱼卵急性毒性”指标(LID≥6),通过生物存活率动态监测综合毒性风险;

2) 特征污染物:新增“甲醛”(限值1 mg/L),严控染整抗皱整理工艺中的致癌物排放。

 

02.新建排污单位直接排放限值收紧

1) 氨氮由原来的 10 mg/L 加严到 6 mg/L,缫丝工业氨氮由 15 mg/L 加严到 6 mg/L;

2) 染整行业可吸附有机卤素由原来 12 mg/L 加严到 10 mg/L;

3) 六价铬由 0.5 mg/L 加严至 0.2 mg/L;

4) 毛纺行业动植物油加严至 5 mg/L;

5) 麻脱胶行业化学需氧量排放限值加严,缫丝企业维持 60 mg/L,其他企业统一为 80 mg/L;

6) 麻纺和缫丝行业五日生化需氧量限值加严,统一为20 mg/L;

7) 纺织染整、麻纺、毛纺行业悬浮物限值加严,统一为30 mg/L;

 

新标准除以上重要变化,还对间接排放进行管理改革等。请点击文末“阅读原文”了解: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《纺织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(二次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。

 

岛津推荐的污染物分析方案

UV-Vis:新增甲醛;氨氮、总氮、总磷、硫化物、苯胺、六价铬

FTIR:动物油

IC:可吸附有机卤素

GF-AAS/ICP-MS:总锑

 4.JPG

 

新标准与四项旧标准控制限值(新建排污单位直接排放限值)对比

 5.jpg

本文内容非商业广告,仅供专业人士参考。